拆迁律师问答
问 :商业拆迁也能强制拆迁么?
乐音果律师:现行强制拆迁的依据是基于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之规定: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,由房屋所在地的市、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,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。实施强制拆迁前,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,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。 所以实践中无论是市政拆迁还是商业拆迁,“走程序”之后,政府及相关部门都有可能会组织强迁。
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物权法、土地管理法、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相关规定,只有因公共利益才能征收土地和房屋,所以从这个角度看,非因公共利益的拆迁理应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才可拆迁,但是实践中,因种种原因,操作并不是很规范,商业拆迁中相关部门组织强迁屡屡发生。现新条例正在修改中,能否改变这种现状,还很难说。但是换个角度,若相关部门不规范操作,也能给被拆迁人增加诉讼的理由和谈判的筹码。我之前也多次讲过,如果新的条例都规范了、操作过程都没问题了,而补偿标准没有上去,那新条例岂不是更糟糕?
所以,遭遇强制拆迁,要提前在心理上做两手准备,不要极端抵抗(事实上少有抵抗成功的,杯具时常发生),要知道的是,谈判仍会继续,不如针对相关部门的不法行为和违规操作,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。以律师的经验,只要被拆迁人不是漫天要价,很多案子都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得以解决。因此,不幸被强制拆迁,不是世界末日,而是新一轮谈判的开始,而且有了律师和司法部门的参与,可能问题更好解决,尽管过程曲折,但是结果总不是想象的那么悲观。
问:拆迁谈判应注意什么技巧?
乐音果律师:拆迁谈判是个专业、漫长和极需智慧的过程,在这个过程里,拆迁人或动迁组客观上有谈判的优势和更多的话语权,而且可以依赖政府动用强制手段,再加上动迁组工作人员都是身经百战,有丰富的谈判经验,所以双方的力量是不对等的。
实践中,被拆迁人面对这种不对等的情况所用的对策通常是,拆迁前消极回避(躲起来或拒绝谈判),拆迁中极端对抗(以过激的方式抵抗强迁),拆迁后疲于上FANG.
从律师角度看,上述对策费力不讨好。
据我所知,很少有人真正的抵制拆迁,相反没有拆迁的地块人们都是盼拆迁,之所以拆迁时会有人抵制或对抗,归根结底还是补偿标准的问题。这个问题最终还是要在谈判桌上解决,所以与其消极回避不如积极作为,因为即使躲起来回避,并不会导致程序无法进行,动迁组也会用公告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,我经常碰到,人一直躲在外面结果房子还是被拆,最后还是不得不来请律师的情况。甚至,我还碰到这种情况,房子已经被强拆了,被拆迁人还躲在外面不愿出来谈,我问他你房子都没了你还拖他们什么呢?你想怎样呢?不知道他们依据从哪里来的理论。有时,拆迁人内部有问题,拆迁一停就是几年,你怎么拖?我的观点是,消极回避无法解决问题,不如积极面对。
强迁过程中,极端的抵抗很少有成功的先例,倒是有不少悲剧的发生,我非常反对,什么比生命更有价值?从法律角度看,即使房子被拆,只是房子在物理上灭失,在法律上房产证还在你手上,你法律上的权利并未减少。所以如果能以诉讼技巧保住房子避免强迁当然是上策,但真是被拆了,也不影响继续谈判,所以不值得用生命抗争。我经常对当事人说,我会尽量帮你想法避免强迁,但是如果确实还是要实施强迁,强迁时我也不会到现场,因为没有意义。律师的作用在于,谈判时可以作为沟通的渠道和中间人,利用专业和谈判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利益;走程序时,直击拆迁人违法的地方,官司打出力度,打到痛处,以便于增加谈判筹码。
被拆后,很多人会四处上FANG,有用么?这个只有经历者知道,律师也不提倡。我只知道,很多人是在无数上fang’无效后才是来打官司,而这时通常很多案子诉讼时效、复议期限都已经过了,启动法律程序都要很动脑筋了,其实,依法诉讼不也是种合法的上fang么?有时更有效果。
积极面对,合理要价,心态平和,讲究策略。
问:拆迁中律师有何作用?
乐音果律师:拆迁的基本程序是这样的,裁决前商谈——申请裁决——第一次协调会——第二次协调会——裁决结果——强迁听证会——强迁通知——实施强迁——复议和诉讼——上诉二审——申诉再审。程序越往后越激烈,而每个阶段谈判的技巧和筹码都不相同。在这个过程中,确实涉及很多复杂的法律问题,即便是律师,若不是经常办拆迁案子的律师也会力不从心,何况没有法律经验的被拆迁人。
我认为拆迁中律师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:
1、谈判时渠道和桥梁作用,因为律师职责就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,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,而且因为专业和经验,所以最值得信赖。律师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做信用保证,收费阳光透明。而实践中的黄牛收费是见不得光的,黄牛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事情屡见不鲜。
2、裁决、复议和诉讼中,律师的作用不可替代。这个无需多言,特别是程序上的事情,当事人自己根本毫无经验。
3、整个拆迁过程中,为当事人把握方向、调整心理和制定策略。我到认为这个很重要,我接受案子通常是从介入开始负责到签订协议为止,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,依法为当事人分析局面,制定对策,把握方向。因为律师的指导,当事人也通常是由刚开始的慌乱无措到后来的从容应对。
问:律师何时介入最好?
乐音果律师:如果动迁组给的方案和自己的期望值差距不大,其实没有必要花钱请律师。如果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方案决心抗争到底,当然是越早请律师越好,很多程序都是有时限的,误了就很难挽救。
问:如何聘请拆迁律师?
乐音果律师: 据我所知,上海做拆迁业务的律师并不多,很多律师不懂拆迁业务,而懂拆迁业务的律师,通常更欢喜做拆迁人的律师,能为被拆迁人代理的很少。合格的拆迁律师,不仅要业务过硬立场坚定,而且切忌呆板固执,因为对当事人要做正确的引导,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目的,永远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争取合法利益是没有错的,但是也不能放弃合法有据的原则。合格的拆迁律师,应善良忠诚,收费合理。聘请律师,可直接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签订《聘请律师合同》即可。
向乐音果律师咨询更多问题